“入職半年沒簽合同,突然被開除怎么辦?”
“工地受傷沒合同,老板拒賠該找誰?”
“口頭約定工資被拖欠,勞動仲裁能贏嗎?”
……
當勞動者遭遇未簽書面勞動合同,卻實際付出勞動的 “模糊地帶”,權益保障往往成為難題。
今天我們就來撕開 “事實勞動關系” 的認定迷霧,教你用法律武器守護自己的 “飯碗” 和 “血汗錢”。
壹
·沒合同≠沒保障 ·
首先需要清楚的一點是:勞動關系的本質是“用工”,不是“紙張”!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即使未簽訂書面合同,只要存在以下三大核心證據,就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存在:
1.工資支付憑證:銀行流水、工資條、轉賬記錄(備注 “工資”“勞動報酬” 等字樣尤為關鍵)
2.工作證件:工牌、考勤記錄、門禁卡等
3.業務關聯證據:加蓋公章的工作文件、派工單、報銷憑證等
(劃重點:外賣員、網約車司機、臨時工等靈活就業者注意!即使通過第三方平臺接單,只要平臺或用工方對工作時間、服務標準、報酬結算有實際控制,同樣可能構成事實勞動關系!)
貳
·勞動者最關心的三個問題·
1、工傷無合同,維權被 “踢皮球”
案例:建筑工人老王未簽合同,作業時從腳手架跌落,老板稱 “臨時工沒工傷”。
維權攻略:
先確認勞動關系,憑工資轉賬記錄、工地出入證、包工頭通話錄音,向勞動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系;再走工傷認定,勞動關系確認后,人社局必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傷殘補助金等均可主張;若用工方拒賠,勞動者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違法分包的總包、分包單位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被違法辭退,索賠無依據
常見套路:試用期結束前口頭通知 “不合適”,無書面辭退通知,不支付賠償金
反制技巧:
用手機錄音記錄辭退理由,要求出具書面辭退通知(對方拒不出具可錄音證明曾索要)
主張雙倍工資差額:未簽合同超1個月不滿1 年,可主張雙倍工資差額(最長11個月);違法辭退可主張2N 賠償金(N 為工作年限)
(警惕 “自愿離職” 陷阱:任何讓你簽 “個人原因離職” 的文件都要拒絕,可當場提交《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通知書》)
3、欠薪維權難,舉證門檻高
老板拖欠工資時稱 “你是合作關系,不是員工”
日常留痕:工作中所有溝通(微信、郵件、短信)均需保留,重點標注工作內容、指令來源、報酬約定
若老板出具欠條:可直接憑欠條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跳過勞動仲裁環節
集體維權更高效:聯合其他被欠薪勞動者共同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對群體事件優先處理
叁
3 “不要” 3 “及時”
3 “不要”
不要輕信口頭承諾、不要自行刪除證據、不要害怕維權
3 “及時”
及時咨詢律師、及時申請仲裁、及時尋求行政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