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先生到宣威市公安局雙龍派出所報警稱,他的2臺挖掘機被人在租賃后抵押變賣了。接到報警后,民警展開調查。
經查,2024年9月16日,孫某從張先生手中租賃了兩臺挖掘機,然后通過非法渠道偽造了車輛相關證件,一臺以3.5萬元抵押到貴州省安順市;另一臺以4萬元抵押給宣威市的劉某某。當民警準備傳喚孫某作進一步調查時,發現孫某已潛逃。1月14日,民警通過分析研判,將孫某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孫某如實供述了以租車之名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目前,孫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宣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車輛租賃行業人員要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對租車方的資質信用、物品的權屬及實際用途要進行認真審核,規范操作流程,防止不法侵害。對于個人而言,在進行車輛租賃交易或者接受抵押物時,要保持警惕,在涉及抵押借款時,須確保抵押物所有權明確,要求對方出示合法權屬證明,并通過正規途徑進行評估和登記,以免上當受騙。
來源:云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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