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被執行人王某夫妻名下的房子成功交付給買受人,北京法院首例“法院監管+自行處置”模式處置財產圓滿收官。

此前,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聯合阿里拍賣平臺,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一致確認在法院監管下,在阿里拍賣平臺公開拍賣抵押房產,最終,該房產以480萬成交。
申請執行人黃某與被執行人王某夫妻合同糾紛一案,東城法院依法判決王某夫妻支付黃某本金390余萬元及相應利息,并有權就抵押房產變價款優先受償。判決生效后,王某夫妻未履行支付義務,申請執行人黃某向東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北京東城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王某夫妻進行傳喚,王某到庭表達愿意配合法院處置抵押房產。經了解,王某夫妻并非惡意拖欠不還,而是因經營不善導致資金鏈斷裂,為及時處置房產還債,減少利息負擔,王某向法院表達出急切變現的愿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盡快拍賣房產。
為更好實現當事人權益,快速處置涉案房產,法官助理牛爽積極組織申請執行人黃某、被執行人王某夫妻及第三方機構進行協商,探索引入在法院監管下,網絡平臺協助當事人自行處置資產的模式。在與當事人談話過程中,向雙方充分釋明流程及法律后果。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一致同意自行委托阿里拍賣平臺公開拍賣抵押房產,并愿意全程接受法院監督。雙方根據市場行情議定起拍價格,被執行人配合阿里拍賣平臺在房產競價前進行房產預展,公告房屋內部照片,并承諾房產成交后限期交付。
2024年6月7日10時56分,拍賣競價結束,歷經10748次圍觀,290人設置競價提醒,7人報名,22次競價,最終涉案房產以480萬元的價格成交。房產成交后,該案被執行人自行打包物品并進行有序搬離騰退,東城法院向朝陽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送達了協助過戶通知書,房子已完成過戶,案款已審批辦理發還。
7月24日,在東城法院執行法官的監督和見證下,房子交付到買受人手中。本案從立案到房產變現成交,僅用時84天,大大減少了被執行人的利息損失,并讓申請執行人盡快兌現勝訴權益。
據介紹,當事人自行處置財產模式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執行權制約機制加強執行監督的意見》確定的一項創新機制。把法院監管與當事人自行處置財產相結合,能夠充分調動當事人配合法院處置財產的積極性,最大限度的實現處置財產的價值,避免因強制執行產生的矛盾沖突,為房產成交后騰房交接創造條件。相較于傳統司法處置周期較長、環節較多、矛盾沖突激烈,“法院監管+自行處置”模式通過司法創新,為保障當事人權益、提高執行質效、化解社會矛盾提供了“更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