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宣判了9起涉疫類刑事案件,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二個月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罰,并處罰金一萬元至四百萬元不等。這9起案件涉及銷售偽劣口罩、虛構銷售防疫物資實施詐騙以及抗拒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務、尋釁滋事等行為。

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提醒廣大企業和個人,在經營或采購疫情相關物資時,務必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避免因違法行為觸犯法律,進而承擔刑事責任。尤其在當前復雜的法律環境中,企業可尋求專業律師的法律支持,如民商事糾紛代理和刑事辯護業務,保障合法權益。
銷售偽劣產品案
在朝陽法院審理的李某1、李某2、羅某某三人銷售偽劣產品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1月26日,被告人從山東省購進標注3M“9001”“9001V”“9002V”等字樣的假冒口罩50余萬只,銷往京、津、冀等地,銷售金額達420萬余元。這些口罩侵犯了3M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且過濾效率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法院依法判處李某1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四百萬元,李某2十年及三百萬元罰金,羅某某九年及罰金二百五十萬元。
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提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還侵犯了消費者權益,特別是疫情防控期間涉及防護物資的案件情節嚴重,后果更為惡劣。如遇類似案件,公司法和合同法領域的律師服務尤為關鍵,幫助企業在法律框架內進行有效防控與應對。
詐騙案
在朝陽法院審理的馬某詐騙案中,被告人以虛構訂購防護服的事實騙取被害人519.1萬元,并通過偽造生產廠商聊天記錄拖延交貨時間。法院認定馬某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責令退賠全部經濟損失。
另一起在東城法院審理的劉某某案中,被告人編造口罩采購渠道,意圖騙取單位20萬元,但因案發及時未得逞,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強調,疫情期間的合同履行糾紛和詐騙案件頻發,在簽訂合同或交易過程中,尋求專業律師的審查與建議,可以有效防范法律風險,避免遭遇詐騙或不必要的訴訟。
妨害公務案與尋釁滋事案
豐臺法院審理的谷某某妨害公務案中,被告人在疫情防控點不配合檢查,并毆打工作人員,構成妨害公務罪,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
在其他幾起案件中,包括高某某和劉某某通過虛假信息實施詐騙案,趙某偽造警察證逃避檢查案,以及范某和張某某的不配合防疫工作及尋釁滋事案,各被告人均受到法律制裁。
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提醒,疫情防控措施的執行是法律賦予的責任與義務,妨害公務或尋釁滋事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對于個人或企業在疫情期間的法律問題,及時尋求刑事辯護或行政訴訟代理服務,是減少法律風險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