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冊資本多少是大公司是怎么規定的與注冊資本無關,同時滿足銷售額3億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億元及以上,從業人員2000人及以上才可以叫大公司。國際常用以下5個指標來衡量:創業的核心技術;規模經濟,也就是成本優勢;對供應鏈的管理能力;品牌價值;資源壟斷。公司大不大跟沒有必然的關系。當然,一般情況下,公司規模大,其注冊資本必然大。注冊資本是公司股東對公司所負責任。注冊資本與所有股東的責任是可以劃等號的。而公司規模是以公司財產為表現形式的。所以,股東負的責任大,并不代表公司的財產很多。
二、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除法律、行政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三、注冊資本與的概念有很大差異。1)、注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注冊資本則反映的是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2)、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3)、注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而注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注冊資金可以隨公司的資金情況進行增減,公司可以自行決定。公司的注冊資金繳納結束后,我國的工商部門進行驗資,驗資結束后可以用于公司的經營、運作、開銷進行使用。但一旦公司出現的,注冊資金也會用于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