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流程如下:

核名: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你填寫的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租房:租房后要簽訂,并讓房東提供的復印件。還要到稅務局去買,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稅率購買。
編寫“公司的章程”;
刻私章;
去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開立好公司帳戶后,各個股東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
注冊公司: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申領。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財務章。
去銀行開基本戶。
申領購發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的預先核準。其中,法律、行政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