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人民幣的試點與推廣,越來越多的人開通使用數字人民幣,部分地區甚至使用數字人民幣為員工進行工資發放。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與實物人民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征和法償性,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形式,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屬于被執行人名下的一種新型財產。

近日,北京東城法院首次強制劃撥被執行人名下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既保障了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又為今后強制執行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這種新型財產積累了經驗。
申請執行人某合伙企業與被執行人丁某合同糾紛一案,北京東城法院依法判決丁某支付投資款500萬余元及相應的投資收益。判決生效后丁某未按期履行支付義務,申請執行人某合伙企業向北京東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北京東城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丁某名下的財產進行查控,但已查控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后法院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丁某可能開通有數字人民幣錢包。因數字人民幣錢包與傳統的銀行賬戶不同,當事人使用手機下載數字人民幣APP注冊后自行選擇任意一家運營機構即可開通。目前提供數字人民幣服務的運營機構共有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網商銀行(支付寶)、微眾銀行(微信支付)、中國工商銀行等十家銀行。
為查明丁某名下的數字人民幣錢包的編碼和余額情況,執行局干警董亮向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進行詢問,該所表示相關情況可前往數字人民幣運營銀行進行查詢。為此,執行局干警董亮挨個前往上述數字人民幣運營銀行的網點進行查詢,最終發現被執行人丁某在中國建設銀行開通有數字人民幣錢包且錢包內有部分余額。
北京東城法院依法要求中國建設銀行某網點協助對被執行人丁某名下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進行凍結、劃撥,該銀行網點予以協助凍結,但表示現有系統無法進行數字人民幣劃撥操作。為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經聯系相關部門,最終在主管機關、總行、分行的溝通協調下,該銀行完成系統升級并順利將被執行人丁某名下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劃撥至法院賬戶。
目前,該案尚在進一步執行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