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有選舉權嗎

按照法律規定,只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在執行剝奪政治權利刑罰期間沒有作為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尚未確定是否有罪,更沒有被被剝奪政治權利,因此,享有作為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作為黨員在黨內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取決于在取保候審期間是否被開除黨籍,如果沒有被開除黨籍,仍然享有作為黨員應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這種情況下是不可能被選舉擔任黨內職務的。如果已經被開除黨籍,就不存在黨內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了。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審的期限
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由于取保候審的申請是否能得到批準,是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負責人決定的。所以,目前我國取保候審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因此,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最好聘請有經驗的律師代為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