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發商標注冊證如何辦理?

可以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也可以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一)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
2、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具體要求
1、申請書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2、補證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義、地址應與現商標注冊人一致;商標注冊號、類別應與原《商標注冊證》一致。
二、《商標注冊證》的領取是怎么樣的?
《商標注冊證》遺失的,如補證申請書件齊備并符合規定,經審查核準后,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發出《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商標注冊證》破損的,申請人在提交補發申請時應將《商標注冊證》交回商標局,如補證申請書件齊備并符合規定,經審查核準后,商標局發出《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
(一)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收到商標局的《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后,應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因各種原因沒有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時應提交以下書件:
1、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2、領證單位介紹信;
3、領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二)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注冊證如果丟失的話,那么是可以進行補發的,但前提一定要提供相關的證件,同時可以選擇自己辦理也可以選擇請代理機構處理,所以, 在辦理的時候就需要協商好,不同的辦理途徑所存在的辦理方式是完全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