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涉及到最主要的一個問題就是財產方面的問題,很多人因此產生一些難以解決的糾紛和矛盾。然后走上訴訟的途徑,那么,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時效規定是怎么樣的呢? 我相信你一定會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今天承業律師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有關于此的問題。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一、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時效規定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3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3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離婚后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二、離婚后財產糾紛的注意事項
離婚登記是指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解除現存婚姻關系所采取的一種行政程序。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實踐中,離婚后出現財產糾紛的情形多為一方在離婚時隱瞞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或其他收益,離婚后,另一方發現了這些財產,從而主張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產生的糾紛。此類案件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還應注意,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當在協議離婚后1年內提出。
此外,當事人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當事人事后不履行的,該協議本身并無強制執行力,當事人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對其效力作出認定,方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三、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是什么
1、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限于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
“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后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后的財產糾紛。
2、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包括積極財產也包括消極財產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此處的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積極財產包括物、債權等,消極財產主要為債務。
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是多大多嚴重的糾紛,都需彼此顧及彼此的情分。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的資料整理。希望大家通過閱讀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時效規定是怎么樣的這個問題。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