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很多人為了償還信用卡逾期債務,選擇“以卡養卡”或者“以貸養貸”。這種還款方式,雖然暫時性維持信用卡還款平衡,可是卻脆弱不堪。尤其是一家銀行的信用卡暴雷后,其他剩余的所有信用卡也岌岌可危,緊隨其后。

如果是債務比較分散,是多家信用卡同時逾期的情況,很多負債人想著將債務集中在一起,最后給出一個分期方案。
比如三家銀行各欠2萬,5家網貸各欠1萬,負債人每個月還款能力是5000元。可是因為同時逾期,每家銀行以及網貸都在額外增長罰息違約金,并且同時進行催收。其實欠款總金額是11萬,5000元的還款能力,只要是給分期,是可以實現的。
可是這種將債務集中在一家,給出分期方案的做法,只能是理想,卻不能是現實。為什么呢?
分屬不同債權方,“讓利”難度大
就像是信用卡逾期本金過五萬,不能通過不同銀行之間的總額相加。信用卡還款時,自然也不能合并計算。不同銀行分屬不同的債權方,也就意味著對待負債人,都有各自成型的一套體系。從分期利率、違約金罰息、催收流程等。
如果負債人將債務集中在某一家,也就意味著每個月只需要還固定的錢,而讓不同的債權方爭搶回款,很明顯這不現實。同類型的債權方之間處于競爭狀態,想讓他們“讓利”難度是很大的。
個人授信額度與共債的風險,實現難度大
5月9日,銀保監會已經對個人消費貸款授信額做出了新的規定,限額20萬。就像上述的例子中,負債人已經使用了9萬的信用卡,5萬元的網貸額度,除去用掉的額度,還有多少能夠使用呢?
再加上各家銀行對于共債風險的把控,比如招商銀行在給信用卡逾期的客戶,協商二次分期時,會具體查看對方的征信報告。確認負債人的總體負債及信用卡逾期情況,以此來判斷是否允許負債人申請貸款、以及貸款的額度問題。
各類債務逾期后產生的“誠信缺失”
世間諸事,有時候真的是不論起因,只論結果。因為負債人的信用卡、網貸以及其他債務逾期,說明是沒有按時履行還款義務。尤其是逾期的時間越長,一方面累積了違約金和罰息,另一方面也是讓債權方質疑還款的誠意。如果除卻負債人相關的債權方,第三方機構看到負債人拖欠了那么長時間的欠款,這種“誠信缺失”自然會產生擔心。
其實,現實中債務種類多樣,很多負債人有意愿還款,只不過沒有選擇到真正適合自己實際的還款方式,反而讓自己陷入到了一種負債的深淵之中,尤其是以卡養卡的這種負面處境。想要解脫,想要早日上岸,還是需要科學合理地規劃統籌。與其寄希望于這種幾近于無的還款方式,不如真正回歸生活,開源節流,努力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