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后可能因為諸多因素造成一時的催收停止,比如銀行內部核銷欠款、負債人“反催收”行為等。負債人也許會享受到一時的“風平浪靜”,可是“欠債還錢”這個基本常識誰都懂,很多負債人表示明明已經停催很久了,可是突然再度被催收,是怎么回事呢?

銀行更換委托的三方催收公司
各家銀行通常在信用卡逾期后的三個月,將負債人的案件委托給三方公司,并約定回款率。委托通常都是有期限的,1—3個月不等。據悉,2020年信用卡逾期半年以上的數據為854.71億元,還不包括信用卡逾期1—6個月的數據,信用卡逾期的債務問題不容小覷。
債務矛盾的存在,決定了信用卡催收的重要性。
對于一些信用卡逾期時間比較久的負債人,銀行委托案件時都會有明確的數字標志,比如1—12,代表逾期的不同時間。數字越大,有的催收公司會默認是無效的案件,不會催收,而有的催收公司則是強制要求“首催”反饋信息……
負債人有協商或還款動向
正所謂“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對催收亦是如此,再高超的催收技術也不能催一個“老賴”還錢。對于長期“消失匿跡”的負債人來說,一直跟隨無法消除的征信負債記錄,就是揮之不去的陰霾。
催收不會在這類人群上多費心思,而是盡可能催收有可能還錢的負債人。
當負債人的案件在三方催收手中,負債人的動態自然盡在掌握中,如果被察覺到想要協商還款,或者是想要盡快解決債務問題,催收自然會進行跟進,進行一定程度的施壓,督促負債人早日還錢。
綜上,其實信用卡逾期后,負債人與催收之間的矛盾不可避免,畢竟催收是受到銀行委托,而負債人是欠銀行的錢。也許會因為諸多原因,負債人可能被停催,可是要知道,這種停催只是暫時的,只要債務沒有根本解決,催收還會有“死灰復燃”的一天,而欠款記錄更是一直跟在征信記錄報告上,影響未來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往來。
甚至還有一部分負債人,可能會被銀行起訴,承擔更嚴重的后果……
如果生活中真的遇到了債務問題,還是要勇敢面對,積極解決,至少別讓自己生活在被催收 、被負債的悲哀中,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