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私了
私了:意思是指不經過司法手續而私下了結。在交通事故中,私了一般指不需要交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通過私下協商或者交警協調的方式以解決問題。
對于一些輕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發生人身傷亡的事故),是允許雙方私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此,在法律層面,自行協商(私了)處理事故是合法有效的。
哪些情況下不能私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以下這些情況不能私了,應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處理:
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
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比較復雜,當事車主很難判斷具體責任情況。首先需要做的是報警及時對傷者急救。
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有爭議
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和手續不全車輛發生事故
機動車牌照、車輛檢驗合格標志、車輛保險標志,與缺乏這三種任何一種或以上的車輛發生事故不能私了。
和載運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事故
指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損壞了公共設施的事故
事故造成了公共設施和建筑物的破壞,不能只顧私事,忘了公事。
無證駕駛或司機不能出示駕駛證
駕駛證過期、失效或者沒有駕駛證開車上路,這肯定不能私了,需要交警判定具體是無證駕駛還是忘帶駕駛證。
當事司機酒駕或藥駕
事故當事司機有飲酒、服用藥品(國家管制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和吸毒駕駛行為的不能私了。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或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私了程序
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查看財產損失情況。
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
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
簽訂書面賠償協議。
私了流程注意事項
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一定要拍能反映實際情況的現場照片,留下證據。
如有人員受傷一定要及時送往醫院,不可在事故現場就決定是否私了以及怎樣私了。
根據檢查結果再判定能否私了,如果發現傷勢較重一定不要選擇私了,及時報案。
傷勢較輕微,并且協商私了后,雙方要簽署《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其中要包括雙方當事人信息,事故描述,事故處理方法、檢查結果以及賠償金額等信息,簽字按手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一般來講,自愿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
《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若私了之后如果后續檢查發現傷勢較重,存在重大誤判的,可申請撤銷私了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成功撤銷之后,必然會存在更多的賠償。一般保險公司都規定,事故之后48小時內如果不報案,則不立案。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及時上報保險公司,冒然私了,后續賠償就得自掏腰包了。
那么,“私了”交通事故后出現爭議怎么處理?
如果當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離現場后,對事故事實或賠償問題又產生了爭議,可以要求交通隊繼續處理,但是,當事人必須提供有各方當事人簽名的事故文字記錄材料,由交通隊辦案人員確定當事人責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如果當事人提供不出事故證據或者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交通隊辦案人員只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將《交通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怎么寫?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21條規定:“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以下是《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范本,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