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寵物種類的追求不斷升級,貓狗已不再是唯一選擇,越來越多的人成為龜類或蜥蜴等特殊動物的飼主。然而,這類行為在未經合法許可的情況下可能觸犯法律。近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因飼養蘇卡達陸龜觸犯刑法的案件,一名男子因此被判刑。
案件回顧:因飼養蘇卡達陸龜獲刑
2018年4月,男子白某通過微信支付以人民幣1950元的價格,購買了兩只蘇卡達陸龜,并將其飼養在位于北京市東城區的家中。此后,這些烏龜一直在他家中存放,直至案件曝光。
2021年2月,東華門派出所接到上級關于河南非法收購、出售珍貴野生動物的協查指令,并在核查中發現了白某非法飼養的蘇卡達陸龜。民警隨即展開調查,并于2021年5月22日通過電話聯系白某。白某配合警方處理,主動在家中等候。公安機關隨后傳喚白某進行審查。
經鑒定,這兩只蘇卡達陸龜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警方查獲的龜只已被移交至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妥善安置。
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白某的行為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鑒于白某具備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良好,公訴機關建議從輕處罰。
東城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白某未經許可非法收購和飼養國家重點保護的珍稀野生動物,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法院最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判處白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案件所涉物品將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法律解讀:危害珍稀野生動物的法律后果
周浩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指出,根據《刑法》第341條第一款的規定,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均構成犯罪。對相關行為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可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則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能沒收財產。
此外,法官提醒公眾:即使行為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仍進行收購用于飼養或其他目的,也將構成犯罪。
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性與社會責任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穩定。為了保障生物安全,國家對任何危害珍稀野生動物的行為絕不姑息。
法官進一步強調,社會公眾應提高法律意識,不應為滿足個人的寵物愛好、口腹之欲或商業利益而觸犯法律。每位公民都負有保護珍稀野生動物的責任,應自覺抵制非法收購、飼養和出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維護生物多樣性,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如何避免誤入法律雷區:購買寵物前的注意事項
針對愛好飼養特殊動物的公眾,周浩法官特別提醒:
在購買或出售寵物及動物制品時,一定要明確其物種屬性和法律地位。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指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一級和二級保護動物,以及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保護的物種。無論是野生個體還是馴養繁殖的后代,只要列入上述名錄,均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消費者在購買寵物前,可以先查閱相關名錄,確認擬購買的動物是否屬于珍稀保護物種,以免無意間觸犯法律。
結語:守法飼養,共同保護自然生態
本案不僅為公眾敲響了警鐘,也提醒每個人在飼養寵物時要保持法律意識。隨著生態保護的推進和法律監管的加強,非法購買、飼養野生保護動物的行為將受到嚴懲。
保護瀕危野生動物,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是每位公民應盡的責任。讓我們共同努力,自覺遵守法律,為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貢獻一份力量。
法官提醒
“在選購寵物及相關制品時,請務必仔細核對其物種身份。”周浩法官強調?!叭绻淮_定某種寵物是否屬于受保護動物,可以通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或CITES附錄進行查詢,以避免因無知觸犯法律。”
(圖片來源于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