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承諾一方免責是不是合理
要先評定,評定后才能夠確認是不是合理,評定方式 以下:
1、確定免責聲明的法律效力,好似確定其他民事法律關系個人行為一樣,務必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規要素。
一般狀況下,只需經被告方商議確認的免責聲明,不違及社會發展集體利益,法律法規是認可免責聲明的法律效力的,不然就沒有合同書隨意可談了。確定免責聲明合理,應擁有的法律法規要素:
2、務必合乎社會發展集體利益規定。
合同書中免責聲明的簽訂,務必要確保中國公民及親朋好友的生命健康、聲譽、殊榮、資產等免遭危害,務必維護保養我國、團體或第三人的合法權利和權益,不然失效。
3、務必有效分派彼此當時人相互間的利益與風險性。


有效分派彼此當時人相互間的利益與風險性是免責聲明的關鍵作用,也是其合理化要素之所屬。司法部門實際中,大多數免責聲明是在不僅有的價錢、商業保險等制度的情況下有效分派風險性的對策,是保護公司的合理性運營、均衡條文應用人、質權人甚至第三人中間利益關系的方式,它沒有對我國強制力的否認,也不是對法律法規的斥責和否認毀約及其侵權行為心態的蔑視。
二、房產租賃合同違約金的明確
合同違約金由彼此商議明確,沒有額度的限定,一般是按照彼此預估的因一方毀約將會產生的損耗多少來確認的。
產生一方毀約后、守約方規定違約方擔負合同違約責任時,假如承諾的合同違約金“小于”具體產生的損害,守約方能夠上訴到人民法院要求提高合同違約金;假如承諾的合同違約金“太過”高過具體損害,違約方能夠上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降低合同違約金。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免責聲明法律效力】合同書中的以下免責聲明失效:
導致另一方人身傷害的;
因有意或是過失導致別人經濟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