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傷殘鑒定要多長時間
傷殘鑒定要在受傷職工傷情穩定或停工留薪期滿后,及時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鑒定,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可以延長30日。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鑒定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鑒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自最終勞動能力鑒定報告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查鑒定。
二、傷殘鑒定流程是怎樣的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三、工傷傷殘鑒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
2、職工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單獨附照片一張;
3、傷病情材料原件(復印件需到醫院加蓋公章確認),具體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證明書(申報前兩個月內開具);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申請傷殘鑒定要多長時間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傷殘鑒定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準備相應的材料,申請書、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及相關的檢查記錄本等。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承業律師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