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之間感情破裂后,都會通過離婚的方式結束夫妻關系,現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一般起訴離婚就是夫妻雙方意見不一致時選擇的,接下來就由承業律師小編整理的關于起訴離婚的人一般多久判離的相關內容。
一、起訴離婚的人一般多久判離
1、一般情況下
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一審):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特殊情況下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3、麻煩情況下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4、總結:
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二、離婚開庭當天不宣判嗎
一般來說,開庭當天是不會當庭宣判結果的,特別是針對離婚這種案件,因為不是說你們之間覺得不合適了離婚就離婚,在法律上,如果法官根據你們之間的陳訴發現你們的婚姻感情并沒有完全破裂,那么接下來應該是調解。
調解你們之間的關系,同時也是緩解當事人的過激情緒,因此這種情況下不會有當庭宣判的結果,結果都是后續才能出的。
三、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帶以下材料:1、離婚起訴狀兩份。2、夫妻婚姻關系的zhi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如果原件丟失,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開具婚姻關系證明。3、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復印件。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5、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么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整理的關于起訴離婚的人一般多久判離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也可以來咨詢承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