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是指離婚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好婚姻共同房產的分割處理結果所簽訂的一份法律文,只要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是基于公平公正的情況簽訂的,另一方不得隨意主張協議無效,下面我們就來看看一份全面的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吧。
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范本
協議人:方xx,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
協議人:王xx,女,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于XX年X月X日在XX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X年X月X日生育兒子XXX。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兒子方XX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坐落在XX路XX小區XX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協議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整理的關于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全部內容,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簽訂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是在雙方簽字時生效的,因此,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前,如何辦理離婚財產公證成為保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的關鍵。在解決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如何公證的問題時,必須了解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公證需要的材料、手續、流程等。
(責任編輯:陳墨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