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肢體喪失功能 因事故損傷所致肢體三大關節(上肢腕關節、肘關節、肩關節或下肢踝關節、膝關節、髖關節)功能的喪失。 二、肢體喪失功能的計算 肢體喪失功能的計算是用肢體三大關節喪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別乘以肢體三大關節相應的權重指數(腕關節0.18,肘關節0.12,肩關節0.7,踝關節0.12,膝關節0.28,髖關節0.6),再用它們的積相加,分別算出各肢體喪失功能的比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Assessment for body impairment of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2002-3-11發布 2002-12-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