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之后,不是當下立馬就能得到賠償,而是需要通過公安部門對現場的事故勘察,以及當事人的傷殘鑒定才能得到相應的賠償。萬事都具有時間限定,那么大家了解交通事故責任傷殘鑒定時限是多少嗎?下面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介紹相關知識。
一、交通事故責任傷殘鑒定時限是多少
根據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辦法》第42條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并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公安機關將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將做出重新評定的決定。并將重新鑒定的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根據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鑒定的結論是最終的決定。
二、交通事故傷殘認定的程序
?。薄⒈辉u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三、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有哪些原則
?。?、客觀評定原則
傷殘鑒定應以人體傷后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損傷之間的關系,實事求是地評定。
2、比照評定原則
遇有本標準以外的傷殘程度者,可根據傷殘的實際情況,比照本標準中最相似等級的傷殘內容和附錄1的規定,確定其相當的。同一部位和性質的傷殘,不應采用本標準條文兩條以上或者同一條文兩次以上進行評定。
?。?、分別評定原則
受傷人員符合2處以上傷殘等級者,鑒定結論中應當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在全面規范人體傷殘程度的同時,該標準還建立了多等級傷殘和肢體功能喪失的綜合計算數學方法,引入了肩關節復合體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喪失的計算方法,為解決多處傷殘和肢體功能喪失的計算及肩胛帶傷殘的評定問題提供了依據。在該標準實施后,對多處傷害造成的多處傷殘不再直接進行綜合評定,而是按受傷部位分別評定殘級,再根據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方法,確定傷殘賠償指數,計出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
4、排除原傷病原則
鑒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時,應排除其原有傷、病等進行評定。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對交通事故責任傷殘鑒定時限是多少的相關介紹,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的15日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門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