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關于房地產法的法律規定已經相當完善,在涉及二手房買賣方面更是有所研究。那么,二手房買賣質量糾紛應如何處理?相信大家對這樣一個問題十分感興趣,接下來就讓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來為你一一解答這樣一個問題,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一、二手房買賣質量糾紛應如何處理
(一)發生二手房糾紛的時候可以與賣家協商解決
二手房糾紛解決的首選方法都是協商,因為協商不需要走太過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費時間短,雖然也存在著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等缺陷,但在有些情況下反而是比較有效的方法。所以當二手房糾紛發生,購房者開始還是應該選擇與賣家面對面協商,擺出有關的事實依據,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能夠協商一致,那就將會是圓滿的解決辦法。
(二)發生二手房糾紛的時候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發生二手房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并且二手房糾紛買賣的爭議或者分歧比較大,購房者可以向發生二手房糾紛的二手房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并提交詳細的文字材料和證明材料。雖說消費者協會的影響力可能不足以為你討回公道,但是畢竟賣家會因此受到調查,產生一定的困擾,有些賣家并不希望如此,自然就會選擇和平解決了。
(三)發生二手房糾紛的時候可以 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在二手房糾紛中,如果你購房的時候涉及到了中介費、合同約定外的其他收費和物業費等費用,那你就可以向有關的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如果遇見了合同欺詐等糾紛,你就可以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在二手房糾紛中,如果遇見各類建筑安裝、市政、公用等建設工程在建期內發生的工程質量問題,你可以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向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四)發生二手房糾紛的時候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在二手房糾紛中,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達成了仲裁協議的,可以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房地產糾紛交付仲裁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否則仲裁機構無權受理。交由仲裁機構處理不僅方便快捷,而且仲裁機構和仲裁庭的成員都是由當事人雙方自行選定的,也有利于減少二手房糾紛雙方的對立情緒。
(五)發生二手房糾紛的時候可以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二手房糾紛時,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是最后的手段,如果之前的方法起不到效果,只能采取二手房糾紛訴訟的方式,即使二手房糾紛訴訟相對來說比較復雜并且耗時耗力,但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就需要拿起法律武器。但是要記住二手房糾紛訴訟講求證據,所以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證據,比如房屋買賣合同等。
二、二手房買賣質量糾紛情形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出賣人是否承擔出賣房屋的質量保證責任依據實際情況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一)如果出賣人故意隱瞞房屋質量問題而將房屋出賣給買受人的,出賣人應該對此質量問題承擔保證責任,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請求賠償;
(二)如果出賣人已經將房屋的質量問題明確告知買受人或者買受人明知房屋的質量問題而購買房屋的,則出賣人對此質量問題不再承擔保證責任,買受人也無權向出賣人請求賠償;
(三)如果出售房屋存在隱蔽的質量問題,并且該質量問題是房屋本身所固有而非出賣人在裝潢、使用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那么只要沒有證據證明出賣人明知有此質量問題,出賣人對此質量問題就不承擔保證責任。但與此同時,買受人卻仍可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據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向開發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
三、二手房房屋質量出現糾紛時的注意事項
第一,分清責任主體,房屋質量糾紛經常涉及三個主體:開發商、物業公司、建筑施工單位。簡單地說,開發商對房屋承擔質量保證責任;物業公司通常對小區內公共部位承擔一般的維修、管理義務;而建筑施工單位基于施工合同向開發商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只有開發商基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向購房人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所以說,如果房屋質量出現問題應向開發商提出。
第二,慎重要求退房,《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13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也就是說無論在竣工驗收階段還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只要出現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或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均可要求退房及要求賠償損失。但在實踐中,主體結構不合格不能通過驗收的情況并不多見。作為購房人在入住后欲證明房屋主體不合格,往往須通過鑒定,但高額的鑒定費也往往會令購房人望而止步。且何為“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亦無明確法律規定。因此,法院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判決退房的亦不多見。但購房人針對房屋存在的質量問題依追究開發商的一般質量保證責任,并要求其對造成的損失依法賠償,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一般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注意收集證據,爭取糾紛處理中的主動。如何收集證據是購房人最頭疼的問題,可采取諸如拍照、攝像、書面記錄等方法,必要時可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等方式收集證據。另外,向開發商提出的關于房屋質量問題及解決意見盡量以書面形式。這樣,一方面可以證明該房屋當時存在何種質量問題及質量問題的狀況;另一方面還可以證明購房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開發商提出了質量問題及解決請求。據此,可避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院的保護,為協商不成情況下的訴訟解決爭議做出必要的準備。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你一一整理的關于二手房買賣質量糾紛應如何處理的問題相關的內容。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出賣人是否承擔出賣房屋的質量保證責任依據實際情況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如果協商不成,還可以借助法律手段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