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留言區有不少處于哺乳期的女士問:“我生完孩子才2個月,也要被銀行催收,面臨起訴的風險嗎?”誠然,此類人群可以列為特殊,不論在何種領域都是如此。那么針對這種情況,如果說背負信用卡負債,銀行是否能夠給予一定的特權呢?
答案是肯定的,畢竟人情法理,都是正常的。
那么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通常處于哺乳期的人,產后會有1—6個月的“特權期”。但是銀行并不會主動去調查情況,如果真的想要減免催收,或者是規避不必要的刑事責任,是需要掌握主動權,主動和銀行進行協商。致電給所在行的客服即可,說明自身的情況,相信沒有多少銀行會強硬拒絕,只不過有些銀行會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比如產檢證明、出生證明等等,以此來作為合理依據。
那如果銀行沒有接受負債人的申請,又該如何呢?
對于這種情況,若存在,負債人可以主動致電銀保監會。將自己的情況以及訴求說清楚,要求銀監會督促銀行做出一定合理的“改變”。銀監會本身就是對各家銀行起到一個監督和管理的作用,比如就曾經對浦發銀行的外包催收不善進行了一定的罰款,能起到規范作用。
但是要知道,這個督促也只是在面對銀行催收方面。即便是反饋到銀監會,也并不代表債務可以就此勾銷,從此不用償還。銀行會根據負債人的實際情況,進行1—6個月的免催收,如果案件已經移交,會將案件召回,先暫時留存銀行。在此停止催收的期間,銀行不會對負債人進行上門或起訴,可以有一個平緩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段停催期間,相應的違約金和罰息是正常收取的,不過可以在停催后與銀行協商,要求減免。通常一次性還清的情況下,減免的可能性極大。在負債人哺乳期間,也只是停掉施壓的威力,保持平靜的生活,但是欠款的利息可不會輕易就消掉,所以這點要注意。
除了哺乳期的負債人,產婦、后期孕婦都有這樣的特權,要求銀行停止催收,停止上門等。不過具體的還是要和銀行協商,而不是被動承受。對于信用卡負債有任何相關問題,可以留言或咨詢,會盡可能給你解答關于催收、申請分期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