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撫養權問題不讓看小孩還要交撫養費嗎?
離婚后不讓探視孩子,撫養費不給都是不可以的,前者侵害了探視權和孩子獲得被愛的權利,后者則是對侵害了被撫養人的經濟利益,如是法院判決給付撫養費拒不執行,嚴重的有可能獲罪。
法律依據:《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二、探視孩子必須遵守的條件
1、事先協商好探望孩子的時間
就算想要去探望孩子,也必須要在撫養方與孩子都有時間的情況下才可以,事先和撫養方協商好探望的時間,否則如果貿然而去,撫養方有權拒絕探望,但是非撫養方若要提出特殊的要求,如要求孩子隨自己生活數天,或者帶孩子出去旅游,這必須要征求撫養方的同意,否則撫養方可中止探望權。
2、無不利孩子成長的情況
非撫養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長的情況,如犯罪在身、吸毒、賭博、虐待孩子等行為,撫養方可以以不利于孩子成長為理由拒絕其探望孩子,但是如果不利孩子成長的情況已經中止,非撫養方可有權要求恢復探望權。
3、孩子自身意愿
如果孩子已經滿14周歲,拒絕另一方探望,那么應當遵循孩子的意愿,中止探望權,但是如果在孩子未滿14周歲的情況下,原則上是不能隨便中止探望權,但是要結合孩子自身的成長情況,如果有確定不利于孩子的情況,可以申請中止探望權。
探望孩子是父母的權利,任何人不可隨意剝奪,支付撫養費是父母對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因此不能不讓對方看小孩,對方也不能因此為由而不給撫養費。對于不讓探望孩子的情況,可以私下協商,或是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