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效從治療終結起算。職工申請的時間為一年。職工只有被認定為,才有可能進一步主張權利,因而該一年為。

1.工傷后索賠有兩種途徑:工傷認定要求工傷賠償和民事訴訟要求。一旦認定工傷,即可根據國家獲得較高的賠償。所以在發生后的1年內,要求工傷認定是索要賠償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
2.訴訟時效存在中止、中斷的問題。中止事由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訴訟時效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中斷事由包括提起訴訟、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3.工傷事故發生1年后,一般情況下,工傷認定和人身損害賠償都已過時效。但如果受害者能在事故發生后1年內通過提出要求等方式引起,則訴訟時效還可重新計算。在上述多年前工傷事故索賠案件中,勝訴的不到40%的原告都是多次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要求賠償而引起了訴訟時效的中斷。可見,工傷受害者應及時通過申請工傷認定、提起訴訟、提出要求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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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工傷認定中,可以進行以下調查核實工作: (一)根據工作需要,進入有關單位和事故現場; (二)依法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詢問有關人員并作出調查筆錄; (三)記錄、錄音、錄像和復制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 調查核實工作的證據收集參照行政訴訟證據收集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