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申請執行人:成某
被執行人:馬某、李某、趙某
某地中院從2016年受理執行申請執行人成某與被執行人馬某、李某、趙某借款擔保合同糾紛一案以來,三被執行人均未向某地中院申報財產狀況。
被執行人馬某因犯詐騙罪,在女子監獄服刑;被執行人李某涉嫌詐騙罪,羈押于某市看守所。經法院財產查控系統反饋,馬某、李某二人均無財產可供執行。
2017年,趙某在招商銀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賬戶有存款500萬元。次日,某地中院劃撥該筆500萬元存款,經查發現該帳戶在執行期間有3.4億元的資金往來。同日,某地中院輪候查封了被執行人馬某、李某所有的位于某市的兩處房產,依法凍結擔保人趙某在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權。
2017年中,成某與趙某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趙某于同年11月底履行50萬元、12月底履行100萬元,次年1月底履行1850萬元,剩余部分在2018年6月底前履行完畢。案外人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麻某自愿為該和解協議提供執行保證,如逾期,保證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為此,某地中院解除了對趙某持有的某房地產公司股權的凍結。
其中,2017年11月7日,某地中院依據執行決定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失信信息。12月7日,趙某被納入失信名單,才于2017年12月11日履行50萬元,12月26日履行100萬元。
某地中院認為,趙某有財產而拒不履行法定義務,也不履行和解協議,更未申報財產,其行為屬于嚴重抗拒執行的行為,應予嚴懲:
趙某是在失信措施發生效力后逾期履行和解協議部分義務;
被執行人馬某、李某所有的房產有其他法院查封在先,本案輪侯查封,暫無執行主動權;
趙某作為知名企業家應當模范遵守法律,但卻以此頭銜對抗執行。
綜上,趙某在某地區商業圈內是資產信譽比較富足的企業家,銀行賬戶亦有大額資金往來,不僅據不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反而以各種理由規避、抗拒執行,嚴重損害了國家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案件結果:
趙某逾期未按要求向某地中院申報其個人財產,其行為已嚴重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達成執行和解后,趙某仍拒不履行和解協議,所以,不應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承業說法:為何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被執行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應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以上的案件中,執行依據裁決書確認,被執行人趙某對本案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趙某作為被執行人未執行中依法按時申報財產,違反了財產報告制度。據此,某地中院作出的執行決定書,將趙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符合法律規定。
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怎么解除?
在此,承業律師建議大家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避免人民法院采取信用懲戒措施,給自身生活造成不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失信被執行人的還款方式
1、法院途徑:即和執行法官聯系,把費用給法院,由法院再給付對方,給付完畢,法院就會根據你方的申請,撤銷你的黑名單。
2、債權人途徑: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再向法院申請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消除。
申請執行人:成某
被執行人:馬某、李某、趙某
某地中院從2016年受理執行申請執行人成某與被執行人馬某、李某、趙某借款擔保合同糾紛一案以來,三被執行人均未向某地中院申報財產狀況。
被執行人馬某因犯詐騙罪,在女子監獄服刑;被執行人李某涉嫌詐騙罪,羈押于某市看守所。經法院財產查控系統反饋,馬某、李某二人均無財產可供執行。

2017年,趙某在招商銀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賬戶有存款500萬元。次日,某地中院劃撥該筆500萬元存款,經查發現該帳戶在執行期間有3.4億元的資金往來。同日,某地中院輪候查封了被執行人馬某、李某所有的位于某市的兩處房產,依法凍結擔保人趙某在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權。
2017年中,成某與趙某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趙某于同年11月底履行50萬元、12月底履行100萬元,次年1月底履行1850萬元,剩余部分在2018年6月底前履行完畢。案外人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麻某自愿為該和解協議提供執行保證,如逾期,保證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為此,某地中院解除了對趙某持有的某房地產公司股權的凍結。
其中,2017年11月7日,某地中院依據執行決定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失信信息。12月7日,趙某被納入失信名單,才于2017年12月11日履行50萬元,12月26日履行100萬元。
某地中院認為,趙某有財產而拒不履行法定義務,也不履行和解協議,更未申報財產,其行為屬于嚴重抗拒執行的行為,應予嚴懲:
趙某是在失信措施發生效力后逾期履行和解協議部分義務;
被執行人馬某、李某所有的房產有其他法院查封在先,本案輪侯查封,暫無執行主動權;
趙某作為知名企業家應當模范遵守法律,但卻以此頭銜對抗執行。
綜上,趙某在某地區商業圈內是資產信譽比較富足的企業家,銀行賬戶亦有大額資金往來,不僅據不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反而以各種理由規避、抗拒執行,嚴重損害了國家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案件結果:
趙某逾期未按要求向某地中院申報其個人財產,其行為已嚴重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達成執行和解后,趙某仍拒不履行和解協議,所以,不應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承業說法:為何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被執行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應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以上的案件中,執行依據裁決書確認,被執行人趙某對本案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趙某作為被執行人未執行中依法按時申報財產,違反了財產報告制度。據此,某地中院作出的執行決定書,將趙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符合法律規定。
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怎么解除?
在此,承業律師建議大家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避免人民法院采取信用懲戒措施,給自身生活造成不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失信被執行人的還款方式
1、法院途徑:即和執行法官聯系,把費用給法院,由法院再給付對方,給付完畢,法院就會根據你方的申請,撤銷你的黑名單。
2、債權人途徑: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再向法院申請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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