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職者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是國家對失業人員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并非所有失業人員都能領取失業保險。領取失業保險費需要一定的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反之亦然。
相關法規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相關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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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自己提出離職的能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答
失業保險的領取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合同到期
2.公司開除終止合同
如果是你個人單方終止合同的話,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的,只有等到下個單位同樣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才可以一起領取。
根據你交的基數不同,領取的金額也不同,我們這邊一般交滿一年領兩個月的失業保險,不滿一年不領取,你算算的合同有沒有滿年,若沒有滿,很不劃算的。
領取失業保險的時候,要帶的證件資料有:你的勞動合同,保險終止備案表,失業保險申領單,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還有你的身份證。關于辦理這個失業保險,應該是單位的人事辦好后,給你的,你只需要到定點的銀行拿這單位給你的一個領取失業保險單去領錢就可以了,其他的不需要你自己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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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正常離職,能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答
不能。領取失業金的條件1.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或者以上2.個人非自愿失業,也就是說主動辭職不符合3.辦理了失業手續關于第2條,只要公司開了失業證明就滿足了領多少錢,各地是不一樣的,但是可以肯定是,不會太多的如果當次領取失業金達到規定的時間了,那么再次失業需要再次計算重新交失業保險的時間,沒有領完的,再次失業可以接著剩余的時間領年檢一般是在戶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