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這事都扣了一個多月這種情況的話,對方就是要坑你了,你也別跟他調節協商了,而且交警這邊就趁著調解拔了事呢,你誰也不用理,到交警大隊告訴交警直接走正常手續,最多20天,出事故認定書,必須放車。但走正常的話你要多出2000-4000元,你要覺得值就走正常。以下是多花的費用。而且保險公司不給報。
一般程序是先檢車,對方有交警通知,自己檢自己的車,他愛來不來。到扣車的停車場把車領出來到檢車的地方(也叫上線),你車要開不了了就可以現場挖輪照相(150),把照片送到檢驗部門,2天后出結果(740),結果送到交警大隊,這時候就得放車,記住了這是必須的,這是死規定檢完車就放車,用不著對方同意,除非有傷者在住院。
第二步,他要訛你他就會一招要求到4s去修車,因為4s修車貴。這時候你的保險公司會不同意(你保險公司要是同意的話就隨了他,反正你又不出錢),要求到修配廠去修車因為便宜。這時候就會出現他來找你的情況了,而你根本就不用理他,找你你就讓他找你的保險公司,這時候對方就得求著你了,接下來你的保險公司不認4s出的定損單,對方會要求物價局定價,記住,是對方要求到物價局不是你,然后他去泡物價局(200),和你沒關系,你該干嘛干嘛,讓你去你高興就去,不高興就拖兩天,急死他。
第三步,物價局定損,到哪里修車你也是有權說話的,如果你的保險公司不認4
s這事,物價局會把車拉到物價局指定的汽車修配廠定損,可能高于4s,也可能低于4s定損,不過這都與你沒關系,這是物價局和你保險公司的事了,定損費用(損失價值的5%)你出。
第四步 物價局定損高于保險公司,對方會根據物價局定損(這是法律認可的)起訴你和你的保險公司,不過還是和你沒關系,因為你有保險,對方勝訴也是保險公司陪錢。
以上是你上了全險而且買了不計免賠的,要不然,你還是屈服吧,因為打到最后你還是要負擔一部分的。
如果對方訛你的話不要怕,走正常程序,法律還是講理的,
這里記住兩條,一,不能同意對方先提車,大家誰也別開了,都挺著吧
二,除非是政府部門要求你交錢,比如檢車費用,否則一分錢別出,到時候你出的錢保險公司不認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