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通過向法院起訴的訴訟途徑解決糾紛、賠償受害者或其家屬損失,是一條重要途徑。但承業律師承業律師在代理道交損害賠償案件中,發現不少當事人在認識上存在誤區,全是坑。
下面跟著承業律師一起了解交通事故訴訟10大誤區:
誤區一:提供證據、變更訴訟請求可以隨時提出。
承業律師說法:超過舉證期限可能遭到罰款。
誤區二:民事訴訟中作假證很難被發現,發現了大不了不予認定。
承業律師說法:偽造證據、虛假陳述可能遭到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誤區三:調解都是讓當事人吃虧。
承業律師說法:調解可能是各方共贏、減少訟累的有效途徑。
誤區四:受害人自己找家鑒定機構鑒定方便、快捷,鑒定結果一般對自己較有利。
承業律師說法:建議到道交調處中心或法院委托司法鑒定。
誤區五:受害人圖省事,全權委托他人辦理道交糾紛處理。
承業律師說法:當心落入“訴訟黃牛”圈套,自己應得的救命錢可能大多落入他人口袋。
誤區六:死亡傷殘賠償金都能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承業律師說法:在戶籍性質未統一地區,農業戶籍的受害人要求參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死亡傷殘賠償金的,應當提供主要從事非農產業的相應證據,否則承擔不利后果。
誤區七:受害人看病花去醫療費都能得到支持。
承業律師說法:法院認定醫療費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有些醫療費及輔助費用可能得不到支持。
誤區八:憑醫生的建休證明和單位的工資收入證明,誤工費就能夠得到支持。
承業律師說法:明顯過長的建休證明,法院可以參照有關標準重新核定;單獨依據單位工資證明主張誤工費的,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誤區九:肇事一方就墊付費用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承業律師說法:肇事一方應當積極應訴,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舉證,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誤區十:我的車子購買的保險很足,出了事都由保險公司買單。
承業律師說法:任何保險都是有限度的,超過部分要由肇事者自己承擔。
承業律師: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無論是肇事方還是受害方,在我們不熟悉的領域,就要多學習,多看看,聽取專業承業律師的意見,從而達到利益最大化,而法律是不會保護躺在法條上睡覺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