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撫養費糾紛原告是誰
"在審判實踐中,針對撫養費糾紛案件中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審查問題各基層法院爭議比較大,做法也不盡相同。總的來說,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一律以未成年子女為原告,以直接撫養的一方義務人為其法定代理人,以另外一方撫養義務人為被告。采取這種做法的理由是子女為被撫養人,撫養費是由其所需,為其所用的,理所當然應是權利人,在追索撫養費糾紛中應列原告。而父母雙方對子女均有撫養的義務,故均是義務人,而非權利人,不能作為原告。
2、以父母雙方為原被告,未成年子女不列為當事人。采取這種做法的理由是子女僅僅是權利的基礎和標的,是權利所指的義務對象,而不是權利人本身,不能做原告。權利義務是相對應且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權利可以因多盡了義務而產生,即權利來自于多盡之義務。離婚時父母雙方或者法院就子女撫養問題所作的處置,實質是兩個義務主體之間的義務分配問題,而撫養費的追索實質上是兩個義務主體之間的權益追償問題,故追索撫養費的權利人應為多盡義務之父或母,而非子女本人。
3、區別不同的情況確定當事人。對于撫養費糾紛案件的訴訟主體不應一概而論,而應視具體案情確定父母一方或子女為原告。采取這種做法的理由是不同的案件其具體案情不同,有些是父母雙方協議離婚后一方不支付撫養費導致糾紛產生,有些是因協議或判決的撫養費數額不足而提出額外的撫養費請求導致糾紛產生,有些是父母雙方均不履行撫養義務導致糾紛產生,還有一些其他情況。在不同的案情中,利害關系不同,矛盾雙方不同,訴訟主體便不同,撫養費糾紛原告主體也不同,因此,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二、撫養費糾紛如何起訴
可以通過訴訟主張撫養費,具體金額應考慮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不應超過對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5、如果您準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咨詢。
三、夫妻的扶養費糾紛怎么處理
夫妻之間的扶養糾紛主要是因一方就業或者謀生能力暫時、長時間或者長久的喪失,或者因疾病等原因生活困難,另一方不履行法律規定的夫妻扶養義務,也沒有給配偶予生活上的幫助。法院處理夫妻之間的扶養主要是為了滿足生活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如必要的生活費、醫療費,并參照支付扶養費一方的經濟能力和當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確定,如當地居民年均消費性支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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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3020024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