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離婚案件是屬于民事案件,根據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時候,除了涉及到國家機密、個人隱私以及法律有規定的以外,都是要公開進行的,對于離婚案件,有些人也不希望公開審理,是可以向法院申請的,那么起訴離婚開庭不公開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承業律師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起訴離婚開庭不公開的情形
依照民訴法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包括兩類:一是法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主要是指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二是依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主要是離婚案件和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公開審理制度是《憲法》所規定的一項重要的審判制度,也是我國《民事訴訟法中》的一項基本原則。
不公開審理的范圍和程度是:
1、不向廣大群眾公開,即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不允許廣大群眾旁聽。
2、不向新聞界公開。即不允許記者采訪案件審理情況,也不允許記者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報道有關案件審理的情況。
二、離婚開庭期間的技巧
1、離婚案件開庭時,一定要將訴訟材料,如身份證、、起訴狀、答辯狀、證據原件等一定要帶齊,另外要準備一份訴訟提綱,沉著冷靜,積極應訴,不要開庭時手忙腳亂,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2、法院一般讓當事人做的案情陳述,最好前提寫好,開庭一邊看,一邊說。由于原、被告所處的角度不同,準備的陳述材料也不同。作為原告,在陳述時,應盡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以及事實陳述清楚,并配有相關例證。作為被告,應盡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為中心,擺事實,講道理。不要強調對方某一點的陳述不符合事實,而要把握整個大的方向,不要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陷入訴訟中的被動。
3、在辯論階段,聽對方陳述時一定要聚神會神,不要為對方不中聽的言辭氣暈了頭腦。對方說的不對的要點,要拿筆記錄,然后繼續向下聽。在反駁時,要有條理地圍繞自己的主張反駁。很多當事人在答辯時,往往按對方說錯的地方,一條一條糾正,作為辯論提綱,其實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順著對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對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三、訴訟離婚開庭之前應準備些什么材料
1、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起訴離婚開庭不公開的情形等知識,由此可見,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類型有法定不公開審理和申請不公開審理兩種,離婚案件一般是當事人申請的,不公開審理的范圍包括不向廣大群眾公開和不向新聞界公開。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