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申訴書怎么寫
首先,起訴離婚適用于夫妻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歸屬等問題無法達成合意的情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起訴一方應當依法提交起訴狀。起訴狀中應當包含的信息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以及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以及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以及對應的理由,還可以包含相關的法律依據。寫好起訴狀之后,起訴方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以及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或者其他符合法定判離情形的證據到法院進行起訴。這里所說的“法院”包括夫妻雙方戶口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的法院。
二、離婚起訴書遞交到什么地方
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到戶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離婚起訴書。訴訟的時候要提交證據。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訴訟離婚法院審理期限如下: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三、離婚起訴孩子的歸屬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以上是承業律師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離婚申訴書怎么寫的內容,離婚申訴書其實就是離婚起訴書,在離婚申訴書中需要寫明自己的訴訟請求,以及闡述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另外,離婚申訴書屬于法律文書,需要注意其格式,若您還有什么法律上的問題,建議咨詢承業律師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