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是怎么規定的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力即喪失請求司法機關強制力保護其權利的法律制度。因租賃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因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糾紛應當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外,其他基于租賃合同所引起的糾紛均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注意2017年10月1日之后,《民法總則》將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改為了3年。
1、合同履行完畢,承租人出具的欠條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對租賃合同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不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復函》中也表述了這種觀點。
函復:租賃合同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數額,并未改變其與債權人之間的租賃關系。因此,租賃合同當事人之間就該欠款結算單所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規定。
2、分期支付租金的訴訟時效從何時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給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函復:你院《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繼續性租金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如何計算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對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債務發生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
3、沒約定租金給付期限的訴訟時效怎么算
根據是《合同法》第62條規定的“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即,對于未約定租金給付期限的訴訟生效的起算點只能從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寬限期屆滿之第二日開始。
二、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征
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著對價關系,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賃合同的種類
根據租賃物的不同,租賃可以劃分為動產租賃和不動產租賃。不動產租賃包括房屋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等。
根據法律對租賃是否具有特殊的規定,可以將租賃劃分為一般租賃和特殊租賃。特殊租賃是相對于一般租賃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別要求的租賃,例如。房地產管理法律對房地產的租賃、海商法對船舶的租賃以及航空法對航空器的租賃等都有特殊的規定。
根據租賃合同是否確定期限,可以劃分為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間,沒有約定租賃期間的則為不定期租賃。對于不定期租賃,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依自己的意愿隨時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應預先通知對方。但是,無論是否約定租賃期間,租賃期間都受20年法定期間的限制。
根據法律規定,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而且不同情況的租賃合同其訴訟時效都是有所不同的,大家需要特別注意。以上便是承業律師小編為大家帶來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是怎么規定的相關知識。若大家還有其他疑問亦或是其他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