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系數怎么評定
對傷殘者的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
任何一個非法律專業人員,只要了解了簡化版的公式,都可以套用公式為多等級傷殘者計算其實際賠償額,而非一籌莫展。
其中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附加傷殘等級指數(累加)。
(一)賠償責任系數分別為:
完全責任:100%;
主要責任:90-60%;
同等責任:50%;
次要責任:40-20%;
輕微責任:10%。
(二)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分別對應為(法定標準):
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
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三)附加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分別對應為(無法定標準,學術界觀點):
一級10%二級9%三級8%四級7%五級6%
六級5%七級4%八級3%九級2%十級1%
(四)限制條件:
1、附加傷殘等級指數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的累加總和以1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
2、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不得大于100%,即以10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
二、交通事故鑒定標準所需資料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若對治療尚未終結或者出院的傷者,因調解需提供鑒定等級而提前做傷殘鑒定的情況,應當在傷殘鑒定委托書中予以說明)。
三、交通事故后多久做傷殘鑒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大多數情況交通事故受害人對傷殘評定的時間時常把握不準,以致于一些傷殘鑒定結論在交通事故訴訟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謂的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是對交通事故受害人賠償。這種賠償是考慮到受害人當前所處的困境,也包括了將來可能面對的風險。這體現了我國法律保護人權基本思想。
對于時間而言,交通事故致殘的。
受害人應該在治療結束之后,應及時在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申請傷殘等級鑒定。一般而言,應該在治療結束之后,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到有關鑒定機構及時進行鑒定。如果是在治療結束之前進行鑒定,由于這個時候治療沒有結束,對交通事故受害人進行傷殘認定可能會造成二次傷害。所以從人性化考慮應在治療結束之后進行傷殘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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