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峰(男)與劉美(女)2005年4月,通過上海市某區(qū)民政局調解離婚。離婚協(xié)議中約定:

推薦閱讀:
離婚房產糾紛的處理
1、方自愿離婚;
2、雙方無子女,無撫養(yǎng)糾紛;
3、婚后所購位于上海市徐匯區(qū)宜山路XX弄44號1302室商品房產權歸女方張所有,貸款歸女方繼續(xù)償還,離婚時女方一次性向男方支付房屋補償款42萬元。
劉美雖然如約向男方支付了42萬元補償款,但辦理完離婚手續(xù)后,男方張峰卻不配合劉美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xù)。劉美心里十分著急,自己拿著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時,交易中心告之劉美,雖然協(xié)議房屋歸劉美所有,但這個協(xié)議需要經(jīng)過房屋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并辦理相關主貸人變更的手續(xù)。劉美又跑到房屋抵押權人上海市某銀行,要求變更主貸人,被銀行告之,需男方張峰一起辦理方可,或由男方張峰委托他人辦理,但委托書需要辦理公證手續(xù)。劉美無奈之下,只得求助于律師幫助,后在律師的訴前調解下,此事才在張峰的配合下辦理完畢。
承業(yè)律師房地產法頻道為您整理房產買賣、房屋租賃、房產糾紛等房地產法律相關知識,分類齊全,歡迎瀏覽。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點擊房地產法首頁查看,感謝您的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