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市民徐大爺一家把一面錦旗送到了萬柏林區法院,湊巧的是,半個月前與他對簿公堂的前女婿李某也來給法院送錦旗。看到因房產和離婚糾紛而鬧得不可開交的雙方都滿意,承辦法官欣慰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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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徐大爺計劃為兒子準備婚房,便拿出21萬元錢讓女兒徐某幫忙辦理購房手續。2004年12月,徐某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了購房手續;2006年房屋交付后,徐大爺出錢裝修好,將房子暫時租了出去。2008年10月,女兒徐某向徐大爺老兩口訴苦說,她家現有住房面積太小,影響孩子學習,徐大爺老兩口心疼外孫,便將給兒子預備的婚房暫借給女兒一家居住。2009年10月,徐大爺準備辦理房屋產權手續,便要求女兒女婿交房,然而當時,女兒徐某正與女婿李某鬧離婚,并且女兒已經起訴到了法院。在此過程中,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女婿李某拒不騰房,聲稱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依據是交房款的人是妻子徐某。無奈之下,徐大爺將女兒、女婿一同告上法庭,請求法院確認該房產的所有權。
3月初,法庭將這起房屋所有權糾紛案和徐某的離婚案合并審理。面對復雜的法律關系和當事人激動的情緒,辦案法官先是認真傾聽雙方的說法,讓最大限度地還原事實真相,然后開始調解,耐心地給當事人擺事實、講道理。最終,原本情緒激動的李某看到自己的大哥、大嫂也出來為徐大爺作證,情緒慢慢平靜下來,在法官主持下與徐大爺達成一致:該房屋確是徐大爺老兩口出錢購買的,李某放棄所有相關權利。此外,徐某與李某感情確已破裂,二人協議離婚。3月初,幾方當事人在兩份調解書上簽字,李某將房屋鑰匙交給徐大爺,歷時一年多的糾紛至此圓滿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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