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2次起訴離婚怎么寫
起訴狀主要分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項。
1、首部。包括標題、當事人(包括代理人、代表人)身份情況、案由等。標題要寫明案件性質和文書種類名稱。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雙方,寫時依照先原告人后被告人的順序,分別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如系機關、團體或企事業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的全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與職務。案由要寫明案件名稱,如離婚、繼承、損害賠償等。
2、正文。包括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訴訟請求事項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有關民事、刑事或行政權益爭議的具體問題,如要求與被告離婚、賠償損失、履行合同等。事實和理由首先要寫明侵權行為或犯罪的事實及雙方爭議的具體內容,要把何時、何地、何人、何種手段、情節經過、造成何種后果危害、各自應負的責任,以及實質性分歧等寫清楚。然后,要根據事實和證據闡明理由,具體寫法可采取先寫事實后寫理由的分述法,也可采取邊寫事實邊講道理的夾敘夾議法,視案情而定。
3、尾部。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寫明致送機關,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注明具體的年月日。如是律師或他人代書,應寫明代寫人姓名和工作單位。
4、附項。應具體說明起訴狀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種類、名稱、數量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
1、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
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3、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上述規定不予受理 。
法律咨詢:
網友:2次起訴離婚要多久時間?
律師: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起訴人以同樣的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在六個月內再起訴的,法院是不受理的。
以上就是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整理的關于女方2次起訴離婚怎么寫的相關內容。第二次起訴離婚書書寫的規范跟第一次書寫是一樣的,但是要準備好新的證據,若是沒有新證據的也不符合二審條件的是不能進行二次訴訟的。若您還有其余疑問,歡迎咨詢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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