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對于雙方當事人都是有一定影響的,出現這種情況后,如果有傷殘現象,建議要及時的撥打120進行急救,而對于商才的鑒定,大家也要注意一下具體的時間限定,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下面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交通事故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導致一些傷殘鑒定結論在訴訟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殘疾賠償金是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經現有醫療手段和醫療水平治療后仍留下的傷情影響工作和生活進行賠償的一個法定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后,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后進行鑒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
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托,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其鑒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納。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手續
1、申請傷殘鑒定,應當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
2、辦案機關經審查準予的,由辦案機關向申請人提供鑒定機構名單供申請人選擇;
3、由辦案機關出具委托書,委托經選擇確定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4、由辦案機關與鑒定機構簽訂委托鑒定合同書,明確鑒定的部位、要求、作出鑒定結論的時間等等。
5、申請人應當接受鑒定機構的身體檢驗,并提供醫療檔案和相應的資料。
三、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1、人體傷后治療效果。
2、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系。
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
以上就是關于交通事故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的相關介紹,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建議大家要尋找正確的方法來進行處理,尤其是對傷殘人員要及時的進行前就避免對對方造成更大的影響,對此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議可以咨詢一下承業律師事務所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