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使用信用卡時,可能在無意中就觸碰了法律的紅線。因此為了保護自身權益,我們首先要了解法律紅線在哪里。今天,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一下,信用卡詐騙是如何構成的。

構成條件之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
所謂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購買商品、在銀行或者自動取款機上支取現金以及接受信用卡進行支付、結算的各種服務。
構成條件之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
作廢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具體包括以下幾種:
1、信用卡超過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動失效;
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內中途停止使用該卡,此時該信用卡有效期雖未到,但在辦理退卡手續后即歸于作廢的;
3、因掛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構成條件之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作騙
常見的有,撿到別人的信用卡,然后據為己有,并且假裝信用卡是自己的,然后刷卡使用。
構成條件之四:使用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
通常我們使用信用卡,是有免息期的,按時還款減免利息,但是如果一直不還的話,經銀行報警后,會由檢察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值得注意的是,“數額較大”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主要界限,對于數額不是較大的信用卡詐騙行為,可以追究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