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擁有信用卡的人數十分龐大。在眾多信用卡持卡人當中,有不少人出現了長期逾期不還的情況。對于這些人來說,是有可能觸及貸款詐騙罪的。在這里,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說說2019年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希望能引起逾期者的重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符合以下4種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立案了。
1、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經銀行兩次催收且逾期超過3個月不還),且涉及數額在50000元以上;
2、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涉及數額在50000元以上;
3、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涉及數額在50000元以上;
4、使用已經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涉及數額在50000元以上。
大家不難看出,信用卡詐騙罪還是容易比較觸及的,尤其是那些逾期金額在50000元以上、經銀行兩次催收、逾期超過3個月的人群。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視信用卡欠款的問題,否則后果會非常嚴重。
信用卡詐騙罪量刑標準如下:
1、金額5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2、金額50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
3、金額500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