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分期業務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目前信用卡分期業務掛“中間業務之名,行資產業務之實”的發展現狀,粗放野蠻的發展模式,以獲取中間業務收入為主的發展目的,蘊含了較大的風險。
信用卡分期是商業銀行以信用卡為載體為個人客戶提供的一種中短期融資服務。在發達國家,商業銀行信用卡分期業務已有幾十年的發展歷史;在國內,商業銀行從2005年開始推出該項業務。短短數年間,商業銀行信用卡分期業務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業務發展速度呈現超常規。以筆者所在地區為例,2010年信用卡分期收入尚微不足道,甚至不在同業比較的主要中間業務收入科目之列,而到了2013年,四大行其中一家信用卡分期業務收入已達到19.88億元,占了同期個人類中間業務收入的40%以上!
信用卡分期高速發展的原因
國內商業銀行信用卡分期業務取得快速發展的原因之一是信用卡分期具備的獨特優勢。與傳統的單筆消費貸款相比,信用卡分期具有申請手續和所需材料相對簡單、一般免抵押免擔保、審批速度快、用途相對寬松等優勢,從而得到不少客戶的親睞。同時商業銀行借鑒國外經驗,紛紛推出汽車等大件耐用消費品分期、消費賬單分期、現金分期等眾多品種,也促使信用卡分期業務在短時間內取得快速發展。
信用卡分期業務取得快速發展的原因之二是商業銀行對中間業務收入的強烈追求。傳統的單筆個人消費貸款屬于表內業務,產生的收入入賬利息收入科目;而商業銀行將信用卡分期手續費入賬中間業務收入。近年來,銀行業將中間業務收入置于與存款等同的重要地位。在考核導向下,商業銀行產生了強烈的推進信用卡分期業務的動力,從而促使信用卡分期業務以難以想象的速度高速增長。
信用卡分期業務存在的問題
信用卡分期業務高速增長的背后,也孕育了較大的風險。從業務發展的角度,商業銀行重分期、棄消貸的做法剝奪了客戶的選擇權;業務指標重壓之下營銷人員對客戶存在嚴重誤導;無抵押、無擔保、對資金用途不加限制的業務模式隱含了較大的資產不良風險。從中間業務收入拓展的角度看,信用卡分期收入的高歌猛進掩蓋了其他個人中間業務收入增長乏力的現實,削弱了商業銀行拓展真實中間業務的能力,對個人中間業務收入長遠穩定增長不利。
1.業務的強力推進剝奪了客戶的選擇權。信用卡分期本質上是一種個人消費信貸,對客戶而言信用卡分期和單筆個人消費貸款各有優缺點。信用卡分期手續相對簡單、審批相對較快;但是實際融資成本相對較高、融資期限相對較短。單筆貸款手續相對復雜、審批相對緩慢;但是利率相對較低,融資期限相對較長。因此單筆貸款和信用卡分期各有其適應的客戶群體。但是目前各大商業銀行為了推進信用卡分期業務,基本停止了購車、裝修、旅游、留學和大件耐用消費品等領域的單筆消費貸款,全部以信用卡分期滿足客戶融資需求,這實際上剝奪了客戶的選擇權。
2.業績重壓之下存在嚴重的銷售誤導。為了引起客戶興趣、迎合客戶需求,商業銀行基層人員在信用卡分期的營銷過程中存在普遍的誤導行為。筆者在前段時間接到一家股份制銀行的營銷電話,對方聲稱可以提供“50萬元以內的信用授信,0.75%的月利率”。等和客戶經理接上頭,才發現原來是信用卡分期。0.75%的月利率,按月歸還本息,按照資金實際占用時間測算,年利率實際上高達18%,比貸款利率高出至少一倍!在信用卡分期拓展過程中,客戶經理對客戶的誤導十分普遍,比如刻意模糊貸款和信用卡分期區別,刻意隱瞞“本金按月償還,利率卻一直按本金全額計算”的事實。普通客戶一開始很容易誤解,所以即使客戶經理當期做成了業務,后續也存在較大的被投訴風險。
3.寬松的業務拓展模式存在較大的信用風險。出于提高產品競爭力等因素考慮,目前信用卡分期基本是以信用形式提供,對客戶資信狀況的審核也不如單筆貸款嚴格;對現金分期的資金用途規范遠不如貸款嚴格,缺乏實質性約束;在貸款額度相當緊張的情況下,對信用卡分期額度單列保證。信用卡分期成為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特區”。雖然在短期內使得業務指標獲得了快速發展,但是長期來看,粗放的業務發展模式也蘊含了較大資產質量風險。部分銀行信用卡分期已出現較大的資產質量壓力,也許在未來幾年內信用卡分期的資產質量問題會集中爆發。
4.分期收入的快速增長削弱了真實中間業務收入拓展能力。近年來各家銀行信用卡分期收入占個人中間業務收入的比重不斷上升,有些分行個人中間業務收入中信用卡分期占了半壁江山。信用卡分期收入成為個人中間業務收入增量的主要來源,各家銀行個人中間業務收入占比的競爭實際上成了分期業務規模的競爭。這種個人中間業務收入過分依賴信用卡分期的現象,雖然在短期內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長期而言蘊含了巨大的不確定。原因之一是信用卡分期的快速增長,掩蓋了銀行卡、結算和產品銷售類中收增長乏力的現狀,削弱了基層機構和人員拓展真實中間業務收入的能力。原因之二是信用卡分期面臨市場和監管政策的不確定性,信用卡分期本質上是占用銀行資金的表內業務,信用卡分期收入是不折不扣的“利轉費”收入,不排除監管部門和總行在將來將信用卡業務收入排除在中間業務收入之外的可能,到時中間業務收入產生的巨大漏洞其他產品無法彌補。
信用卡分期業務規制建議
信用卡分期在國內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相當成熟,基本成為個人客戶在銀行取得小額融資的主要渠道。在國內信用卡分期業務具有廣闊的市場發展空間。但是目前信用卡分期業務掛“中間業務之名,行資產業務之實”的發展現狀,粗放野蠻的發展模式,以獲取中間業務收入為主的發展目的,蘊含了較大的風險。建議監管部門應將信用卡分期納入更加重要的監管地位,商業銀行應重新審視業務發展目的,規范業務發展模式,保證信用卡分期業務長遠健康發展。
1.監管部門應加強對信用卡分期業務的監管。商業銀行中間業務不應占用銀行資金的表外業務,而應由其本身帶來營業收入。而信用卡分期完全占用銀行信貸資金,資產不良、業務發展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其實,信用卡分期不應成為“中間業務”,信用卡分期收入不應成為“中間業務收入”。目前商業銀行信用卡分期業務掛著中間業務的名頭,行著表內業務的實際。在資金用途、資產質量、規范銷售等方面蘊含了巨大的系統性風險。建議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商業銀行信用卡分期業務的監管,不能任由其野蠻、無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