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產生離婚糾紛,是因為男女雙方都有對方無法滿足自己對離婚的要求,才產生訴諸法律的行為。這些要求可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一方是否同意離婚?包括自己要求離婚對方不同意怎么辦?自己不同意離婚對方要求離婚怎么辦?
2、子女有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探視權如何保障?
3、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包括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結婚后對婚前財產的貢獻如何體現?婚內財產如何分割?一方獲得的財產如何分割?對家庭貢獻小的一方是否有權平均分割?財產如何調查?
4、對方過錯如何補償?包括一方存在婚姻過錯對財產分割的影響?婚姻過錯如何確認?什么情況構成婚姻過錯?如何證明對方存在過錯?
5、夫妻債務如何分配?是共同債務還是一方債務?
有些問題是單獨的,有些問題是聯動的。比如很多人離婚的條件是對方把房子給自己,或者孩子歸自己撫養才同意離婚。這就涉及到衡量利弊、綜合比較的博弈了。
律師如何為當事人爭取這些權益呢?
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后,會先分析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和各自的訴求,然后針對我方的訴求找出相應的理由,再尋找該理由能夠獲得法官支持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再根據所尋找到的事實,搜集、整理、篩選相應的證據。
比如,女方的訴求是要求獲得孩子的撫養權,而男方也要求孩子的撫養權,律師代理女方后,既要收集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也要收集對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有利因素和不理因素。包括雙方的戶口所在地、孩子戶口、雙方的學歷、雙方的工作單位、工作狀況、收入的多少、收入穩定程度、雙方是否有父母幫助看管孩子、雙方父母的身體健康和收入情況?男方是否存在不良嗜好?是否有疾病?是否有家庭暴力?孩子跟哪方更多一些?房產居住情況?
在了解完上述情況之后,律師會幫助委托人(女方)整理自己有利于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事實和證據,同時收集對方不利于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事實和證據。再從婚姻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中尋找最適用于本案的法律依據,有必要時,還需要尋找其它法院就類似的問題做出的法院判決,以影響法官的裁判。在開庭時,律師幫助委托人全面闡述我方訴求獲得支持的各種理由和觀點,讓法官贊同、認可。也可以同時說服對方達成調解結果。
所以,離婚律師幫助委托人爭取權益的全方面的,這是律師經過千錘百煉獲得的訴訟經驗,絕對不是自己在遇到離婚糾紛時臨時學習就可以解決的。
法院訴訟是一門非常專業的工作,在社會分工日益精細的今天,沒有人通曉各門類的專業知識。將專業的事情交給最專業的人士處理,看似花費一些工作費用,其實是最省成本的處理方式。否則,雖然省去一些律師費,可能失去的更多。
承業律師事務所專業承辦家庭房產糾紛,其中離婚糾紛是主要糾紛形式,據統計80%的離婚案件對房產的分割存在爭議,其原因不言而喻。所以在離婚案件中如何爭取到這一部分的利益,不僅僅需要對離婚相關法非常熟悉,而且需要對房產相關法律非常精通。承業律師是在處理大量婚姻房產糾紛案例的基礎上,總結大量的經驗和理論知識。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應付不同類型的婚姻房產案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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