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糾紛頻現,本文提供二手房糾紛常見類型以及提供避免和預防二手房糾紛的方法。在全面了解二手房糾紛后,購買二手房糾紛中一定要防范風險。

二手房交易活動作為房產中介專業性最強的服務之一,涉及的法律糾紛最多,影響也最為廣泛。有關人士向記者介紹,二手房中介交易,主要存在以下糾紛。
二手房糾紛的類型
第一,因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履行不力等情況產生的糾紛。這類糾紛主要因房屋買賣雙方主體不合格或合同標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見情況有房屋的產權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賣房屋;職工不告知單位便把單位擁有產權的公房出售;房屋被列入拆遷范圍等,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效、無法交付履行或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等法律后果,從而引發第三人或購買人將出賣人起訴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過錯為由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因意向金或定金的處理爭議產生的糾紛。房屋出賣人在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前,往往要求購買人支付一定數額的意向金或定金,但若買賣雙方有一方反悔,或就房屋的價格、支付方式、按揭、交易稅費的承擔等無法達成一致,意向金或定金的退還問題就有可能成為三方爭執的焦點。
第三,因中介服務費的支付和計算產生的糾紛。中介服務費用包括居間報酬(也稱交易傭金)和必要的居間費用。一套房屋買賣成功需要經歷尋找合適房源、明確初步成交意向、訂立買賣合同等諸多環節。常見糾紛主要有因買賣雙方私下交易(俗稱"跳單")產生的中介服務費糾紛;買賣雙方一方中途退出引起的中介服務費支付和計算糾紛;買賣雙方議價不成,引起的中介費要不要承擔,誰來承擔,承擔多少的糾紛。
導致二手房糾紛增長的原因和避免糾紛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1.房地產市場太熱。許多糾紛系賣房人在銷售房屋后,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現房屋價格又浮動了,于是導致反悔,以種種借口不辦理過戶手續,另一方起訴至法院。
預防方法:對此,購房方不但要與賣房方簽訂合同,還要提前考慮房價上漲等因素約定好違約賠償責任,并在能夠辦理過戶手續時及時辦理,避免對方反悔。
2.二手房交易手續復雜,導致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產生不信任,交易難以進行。
預防方法:買賣雙方都要在交易時充分了解房屋買賣需要的各種手續,最好選擇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意見,再慎重簽訂合同。
3.中介機構的不規范行為導致糾紛。由于買賣雙方常常通過中介機構建立聯系,進行交易,而中介機構本身的機制和人員素質不一,常常在簽訂合同或辦理手續時出現問題,甚至合同約定內容與三方談判時表達的意思不一致,導致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內容產生爭議,從而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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