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齡評估與事實有出入

  漢口的張先生簽約購買一套二手房,銀行在貸款前核查房齡時,曝出該房實際年齡比評估年齡“老”了五歲,銀行因房屋“超齡”拒絕貸款。張先生中止購買該房屋,但中介收取的5000元定金三月難退。

二手房房齡評估與事實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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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先生稱,去年12月9日,他通過武昌水果湖的“順鄰中介”,看中了武昌彭劉楊路237號的一套住房,交了5000元定金。

  中介方聯(lián)系武漢國佳房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下簡稱“國佳”),對該二手房進行估價。去年12月12日,該評估公司出具了一份《估價結果報告單》,標明房屋建成時間是1993年。

  隨后,張先生到工行洪山支行申請二手房貸。幾天后,銀行核查到該二手房的建成時間是1988年,以超過其規(guī)定年限為由,拒絕貸款。

  房屋一下子“老”了五歲,張先生認為購房被騙提出中止購房,要求中介方退還定金。而中介方則表示,除非張先生拿出1988年建成的書面證明,中介才會全額退還定金。

  昨日,張先生向本報求助后,記者隨其一同到武漢市房產局調查。經電腦查詢,顯示該房登記的建成時間是1988年,但根據相關規(guī)定,不能給張先生打印資料,提供證明。隨后,記者和張先生一起找到房產中介,說明調查情況,但對方卻執(zhí)意要求提供書面證明。

  此外,對于“國佳”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與房產部門檔案有出入的問題,“國佳”公司綜合部負責人胡主任表示,評估公司也無權調取該房的檔案,房屋建成時間是通過走訪物業(yè)和住戶確認,因時間久遠,不排除記憶失誤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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