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糾紛起訴是在公民遭遇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時的一種法律救濟途徑,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方式,買賣合同本來是基于雙方協商一致、公平公正的情況簽訂,但是經常會出現欺詐行為,和不履行合同約定,下面我們就來看看2018年最新二手房糾紛起訴范本是什么樣的。
二手房糾紛起訴范本
原告:XXX,女,1981年2月5日出生,漢族,無業,住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
被告: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實際經營地XXXX(郵編101100),注冊號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長。
案由: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262327.26元及其自2012年1月10日至實際支付之日的利息,暫計至XXXX年X月X日為19271.2元,以上合計281598.46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月X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編號為YXXX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根據該合同的約定,被告應在XXXX年X月X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則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萬分之一按日計算,并于實際交房之日起XX內向原告支付。
XXXX年X月X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購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房屋。XXXXX年XX月X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補充協議》,被告承諾在2011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據此協議,被告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仍按《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即XXXX年X月XX日之次日起計算。
XXXX年X月X日,被告向原告發出了《關于推遲交房的致歉信》。在該致歉信中,被告明確說明,“我司將嚴格依照與您簽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方式向您支付違約金”。直到XXXXX年X月X日,被告方將《商品房預售合同》項下的房屋交付給原告。
根據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實以及雙方關于違約金的約定,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的違約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實際交付房屋之日XX日內未向原告支付違約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被告始終不支付。XXXX年X月,原告委托律師向被告發出《律師函》,被告簽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違約金。
綜上所述,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訴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整理的關于2018年最新二手房糾紛起訴范本全部內容,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中最主要的就是買賣合同中的責任與義務的明確,在我們進行訴訟時,一定要說明對方違約的依據和證據,以此來主張權利,因為房屋買賣涉及金額多違約方式復雜,最好委托律師進行。
(責任編輯:陳墨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