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案件,法院會先進行調解,當調解不成功時,才會開庭審理,再作出判決書。公開審理的案件,開庭時,公民可以進行旁聽。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起訴離婚旁聽流程是怎樣?接下來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起訴離婚旁聽流程是怎樣
起訴離婚,法院對離婚案件必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的,就會開庭審理,再作出判決書。
開庭時,為了解案件事實,經許可可以發言。一般不能發言。如果家屬不是辯護人則不能發言。一般家屬只能在庭審時聽一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依法公開審理案件,公民可以旁聽,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經人民法院批準的未成年人除外。根據法庭場所和參加旁聽人數等情況,旁聽人需要持旁聽證進入法庭的,旁聽證由人民法院制發。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持有效證件要求旁聽的,參照中國公民旁聽的規定辦理。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規定,并應當接受安全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九條規定,公開的庭審活動,公民可以旁聽。
旁聽席位不能滿足需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的先后順序或者通過抽簽、搖號等方式發放旁聽證,但應當優先安排當事人的近親屬或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旁聽。

二、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法院會判離嗎
法院是否判決準予離婚,完全以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為依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經調解無效的,即使另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仍應判決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的。
我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好的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三、起訴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1、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3、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4、開庭審理,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以上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起訴離婚旁聽流程是怎樣相關法律知識,由此可知,依法公開審理案件,公民可以旁聽,旁聽者需遵守規定,并應當接受安全檢查才可以。如有其它疑問,歡迎向承業律師事務所發布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