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傳單開庭時間多久

  夫妻在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如果收到了法院的起訴狀等,則說明該離婚案件已經被法院受理了。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起訴離婚傳單開庭時間多久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承業(yè)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起訴離婚傳單開庭時間多久

  1、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受理立案后,會連同起訴狀副本、法院傳票一通送達被告,而不是傳單。

  2、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二、如果遭受家庭暴力,起訴時需要準備什么證據

  1、公安機關的接警記錄;

  2、是受害者自拍受傷的傷情照片;

  3、是醫(yī)院的傷情報告;

  4、是證人、證言。

  5、是公安機關出具的告誡書。家暴受害者可收集這些證據向法院起訴。

  因此因為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可以依法保留上述證據。

  三、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guī)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guī)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而有一些離婚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確已破裂”。因此,不應當把“調解無效”作為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也不要把“調解無效”簡單地作“感情確已破裂”的標志。更不要把“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

  以上就是承業(yè)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起訴離婚傳單開庭時間多久”的相關內容,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guī)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若還遇到其它問題,歡迎上承業(yè)律師事務所的法律平臺,咨詢專業(yè)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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