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大部分人很容易因為在婚姻中的些許小事而決定離婚。在哪些情形下不能離婚,我國法律是有特別做出規定的。例如在女方懷孕或者哺乳期間,是否能夠起訴離婚,那么下面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將為您一一解答女方懷孕能不能起訴離婚及其他相關問題。
一、離婚途徑有哪些
1. 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2.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與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二、女方懷孕能不能起訴離婚
《婚姻法》規定對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一規定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女性的特殊關懷。
1. 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請求。也就是說,在上述時間內,男方沒有提出離婚請求的權利;
2. 女方在上述時間內,提出離婚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3. 男方在上述時間內的離婚請求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提出,并經人民法院確認有必要時,才可以受理。這就不難看出,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目的就是為了從根本上明確對婦女兒童的保護。
三、離婚程序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婚姻法》規定對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綜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整理的女方懷孕能不能起訴離婚及其他相關問題。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事務所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