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會的離婚率發生也呈上升趨勢,離婚也不是像老一輩的人說的那樣多么恥辱,反而結婚的年齡越來越大,離婚的年齡越來越小,一言不合就離婚已經是常見現象。那么下面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將帶您了解離婚上訴過程是怎樣的及其他相關問題。
一、離婚條件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二、離婚上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上訴離婚的程序之——提起上訴的時間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的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上訴離婚的程序之——上訴人遞交離婚上訴狀
上訴應當遞交離婚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三、上訴離婚的程序之——被上訴人提交答辯狀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四、上訴離婚的程序之——二審法院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第二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后,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法定情形,分別處理。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應當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后,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
五、上訴離婚的程序之——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的,是否準許,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在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終審裁定。
三、辦理離婚需要什么證件
一、涉外離婚需要的證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1.證明自己身份的相關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
2.所持有的結婚證;
3.夫妻雙方一起簽訂的離婚協議書。
二)中國香港、中國臺灣、中國澳門的居民、海外華僑、非本國人員:
1.所持有結婚證;
2.夫妻雙方一起簽訂的離婚協議書;
3.中國香港、中國臺灣、中國澳門的居民要有自己的有效通行證件;
4.代表自己身份的證件;
5.海外華僑、非本國人員要有護照。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是是外國公民一方是中國公民想要離婚的話,如果結婚證是中國政府發放的,是能夠進行協議離婚的。如果雙方協商失敗,要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一般來說如果涉外離婚所攜帶的所有相關材料都很正確,基本上半個小時左右就可以下發離婚證。
二)正常情況下離婚需要什么證件:
前提是要經過夫妻之間的友好協商,兩方都有意愿進行離婚,而且要簽訂離婚協議后,離婚協議書上要表明在有子女的情況下的子女歸屬問題,財產分割問題等等的解決結果,才可以攜帶材料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所需材料如下:
1.證明自己身份的相關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
2.所持有結婚證;
3.夫妻兩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書;
4.夫妻兩方自己一個人的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兩張。
為了夫妻兩個人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互相成全,離婚也在所難免,雖然做不了白頭偕老,但陪伴了對方走過一段路也是值得的。綜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整理離婚上訴過程是怎樣的及其他相關問題。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事務所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