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感情不合而要離婚的案件有很多,如果當事人選擇的方式是起訴離婚,說明夫妻中有一方不想離婚,或者是對于家庭財產分割、子女的撫養權分配有爭議,不管是作為原告還是被告,都應當積極的溝通,那么女方感情不和起訴離婚怎么辦?下面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女方感情不和起訴離婚怎么辦
如果是作為男方,可以和女方心平氣和的協商,感情確實已破裂,最好是協商離婚,雙方到一方的戶籍地辦理手續。如果是女方,因為感情不和,到法院起訴離婚,那么要注意:
你需要一份起訴狀,寫明你的訴訟請求,如,請求與被告離婚,孩子歸誰撫養,你愿意要就寫孩子歸原告,被告承擔撫養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債務共同承擔等。寫明你的理由,感情破裂,無法繼續生活,婚前了解少,草率結婚,婚后沒有建立良好的感情基礎。
你需要提供的證據,你的身份證,證明你的身份,你的結婚證,證明你們之間的夫妻關系,戶口本,證明孩子出生日期。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你也可以六個月后再次提起訴訟,一般情況,法院就會認為你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會判決你們離婚的。
二、起訴離婚法庭開庭程序是怎樣的
1、準備開庭
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2、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分別尋問當事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是否還有意作最后陳述。
3、法庭辯論
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辯論,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見。
4、評議
法庭辯論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進入評議時進行評議,實行少數服從數的原則,評議的情況應當如實制作筆錄。評議筆錄不準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查閱、復制。
評議畢,審判長宣布繼續開庭,當庭公開宣布判決結果,10日內向當事人發送判決書;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要告知當事人的上訴權利、上訴期限、上訴法院。
三、起訴離婚財產分配是怎樣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女方感情不和起訴離婚怎么辦”等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如果單方面要起訴離婚,要準備好離婚起訴狀,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證明材料,向法院提起訴訟,接著法院審理案件,等待判決結果。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事務所,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