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的分配,一般都是平均分割,但若一方在夫妻關系中有過錯的話,分割時就會多考慮無過錯方。而且法律對此也規定了分配的原則,不能隨便分配。接下來就由承業律師的小編為大家帶來具體關于離婚共同財產怎么分配?分配原則是什么的更多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離婚共同財產怎么分配?分配原則是什么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二、離婚共同財產的分配原則
1、遵從約定,包括婚前財產約定和婚后財產約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沒有財產特別約定時,夫妻共同財產各占50%。
3、兼顧弱者和婦女權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離婚后生活有困難;一方身體患有疾病;離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該方有過錯,相對而言,對方就屬弱者;離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為所致,女方即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時,則在分割財產時,以平均分配為基礎適當向弱者傾斜。
4、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時,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離婚財產分配中照顧無過錯方
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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